解析:
在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之后,其近亲属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保释候审。
然而,取保候审的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则取决于案件承办单位的决策与判断。一般情况下,如果被告人所涉及的罪行属于轻罪范畴,如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等;或者被告人所犯之罪行已经达到有期徒刑以上的程度,但采取保释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又或者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采取保释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威胁的话,那么这些被告人就有可能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