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羁押期内申请取保候审的几种途径如下:
首先,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表人、辩护律师、直系亲属在羁押期限内向公安、检察院和法院提交正式的取保候审书面申请;
其次,上述机关在收到相关申请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做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并给予明确答复;
最后,若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应当立即按照规定提供保证人进行担保或者交纳适当数额的保证金以示保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