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以及所需要准备的相关手续如下所示:
首先是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事宜。已经被拘留或是拘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那么他所聘请的律师也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办理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提供以下四项材料:
第一,取保候审申请书;
第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三,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
第四,如果是委托律师申请的,还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其次,是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之后,应该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回复。如果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需要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且要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还要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对于那些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申请,则会拒绝取保候审,并向申请人解释拒绝的原因。
另外,司法机关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最后,是关于取保候审的执行环节。这个环节主要由公安机关来执行,他们需要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或盖章,同时告知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的各项规定。当取保候审期限结束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将会把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