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记录并无必要进行消除处理,因为它作为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其最主要和直接的设置初衷是为了确保刑事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或者确保案件涉案人员能顺利地随同案件一起移交至法院接受审判,这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性措施,并不等同于所谓的“案底”。而所谓的“案底”则是指犯罪记录档案,如果在刑事拘留之后并未被判定为有罪,那么就不会留下任何形式的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