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过程中,为避免因长时间未处理案件而产生不当影响,取保候审的时限被设定最高为12个月。这主要是为了防范长期保持取保候审状态,既不对案件做出结案处理,又未展开侦查、起诉以及庭审等相关程序的情况发生。
按照我国刑法诉讼法规则,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可超过一年。在此期间,当事人需接受法官的审判,并接受住宅监视措施,且无权妨碍对该案件进行全面的调查、起诉及审判工作。若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当事人并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应立即解除其在等待审判或住宅监视中的保证释放身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