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配偶具备成为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资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办理取保候审程序中,原则上应当选取与案件并无关联性,且具备履行义务的实际能力以及稳定的政治权利与固定收入的人员承担此项职责。若您的配偶满足以上所有条件,便可考虑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