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若某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特定情况之下,则有权利向司法机构提出保释申请。此项权利通常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并处单独适用之罚金刑罚的犯罪者,此外还包括患有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人员;孕期或者正处于哺乳期且有喂养婴儿需求的女性,以及实施保释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之案件等诸多情形。
然而,对于目前已经被强制扣留的人员而言,其保释申请的批准将会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查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