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即便在犯罪嫌疑人家属交纳了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后,在犯罪嫌疑人接受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司法部门依然有义务保持对该案情的持续调查与审查起诉工作。倘若在此期间内,司法部门确认无任何犯罪事实的出现,或者决定不对犯罪嫌疑人追诉刑事责任时,他们必须立刻解除对其取保候审的措施,并且完成结案手续。
然而,若在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司法部门发现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且已构成犯罪的,那么就应该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总而言之,犯罪嫌疑人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后,他可能会面临被判处刑罚的命运,但也有可能逃过此劫。通常来说,取保候审这一举措往往暗示着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行相对轻微,因此,他被判刑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