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电动车并不足以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主体,因为电动车实际上是归类于非机动车辆的范畴之内。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和限制,特别是针对以下几种情况,作出了相应的刑罚规定:
首先,如果存在追逐竞驶且情节比较恶劣的行为,则将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其次,当酒后驾车时,将面临拘役和罚款的处罚;
再次,若在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车辆管理者,如果严重超额载客或严重超出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都将会受到同样的拘役与罚金处罚;
最后,如果违规运输危险化学物品,威胁到公共安全,那么机动车所有者和管理人也将承担起如上所述的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行为,如果同时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那么将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罪名和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