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刑事案件从拘留在判决通常需要约五至五个半星期。
2、由于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间上限为两月,同时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范围为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再加上法院审判案件所需的两个月时间,因此总共需要约五至五个半星期。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