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劳务派遣使得劳动者与其雇佣机构之间的劳动关系变得愈加错综复杂。在此种运营方式之下,员工需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然而却实际在使用其劳动力的企业机构中展开工作。如此安排无疑为员工的合法权益带来了潜在风险,例如薪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相关权益可能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劳务派遣制度可能对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产生负面影响。鉴于员工的劳动关系隶属于劳务派遣公司,他们往往难以获取到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以及晋升机会。这种情况有可能导致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陷入停滞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