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此举显然不合理合规。作为雇主单位,本应无条件地提供给劳动者相匹配的劳动防护措施(泛指工作防护服等相关装备),而不能设定让员工个人承担定制费用的前提。
然而,在这其中,所涉及的工作防护服的范畴应被严格限制于雇主单位规定的统一标准之内。若雇主单位并未制定统一的标准化要求,则劳动者可依据自身的需求和喜好进行选择,同时也可自行承担定制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