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员工由于私人事务或家庭事宜必须离岗休假的,应事先征得雇主的同意。在此类情况下所获准的假期,我们称之为“事假”,它属于不带薪假期,具体的衡量方式通常以天数或小时数来计。在公司内部,员工因事请假产生的扣薪标准是按照如下方式制定的:将员工每月的基本工资除以21.75(一个自然日的数量),便可得出相应的每日扣薪数额;
此外,如果员工因事请假以小时为单位,那么其扣薪标准则是将每月的基本工资除以21.75天再除以8小时,从而得出每小时的扣薪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