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试用期开始后的前三日,用人单位无需为员工发放薪资。
然而,无论工作的时间长短,只要员工实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约定的给付方式和标准,向其支付相应的薪酬。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履行这一义务,则员工有权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诉,要求劳动监察机构勒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发欠款,若仍然拖欠,员工可申请加倍赔偿,具体标准为欠付总额的50%至100%之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