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企业在解除雇佣关系时未对员工提供补偿,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倘若仲裁结果已经明确且企业仍然拒绝履行相应责任,则劳动者可以手持仲裁裁决书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或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