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倘若劳动者并未签署相关的劳动合同,在遭受工伤事故之后,劳动者有权优先向用人单位索要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二、如若用人单位未能履行为劳动者投保工伤保险的义务,则工伤所导致的所有赔偿责任均应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
三、当劳动者因工伤需接受住院治疗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所需的医疗费用、陪护人员薪酬以及日常生活开支等各项费用。与此同时,劳动者在停工休养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由所属用人单位按照月度标准予以发放。
四、在完成治疗康复之后,劳动者有必要进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依据鉴定结果,劳动者可据此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应的伤残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