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原则上是可以驾驶车辆的,前提条件为必须保证公安机关能随时传召并能够按时到场。如果您计划前往其他地区,则需获得公安机关的书面许可。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遵循如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
(2)如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3)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到案;
(4)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