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在拘留期间家属获取案件信息的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可以直接联系负责处理该案件的警方进行沟通和咨询;
其次,如果家属委托了辩护律师,那么他们可以通过律师来向警方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甚至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本人以获取更多的案件相关细节。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对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后的24个小时之内,通常需要在无特殊情况或者未违背明确法律条款的前提下,向嫌疑人的家属发出通知,告知其亲属有关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具体时间、关押地点以及涉及的罪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