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现行刑法框架下,洗钱罪的家庭成员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因为亲人的不当行为直接遭受法律制裁,除非他们同样牵涉到相关的犯罪行为中去。我国刑法主张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刑事追究,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必须对自身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倘若家庭成员的财产与涉案的非法收益存在关联,那么这些资产就有可能会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冻结、查封或没收。
此外,作为家人,他们亦负有为警方配合调查提供协助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