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原则,决定能否进行取保候审的关键因素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因身体健康状况而无法接受法庭审理并承担相应的刑责,或者是其可能存在损害社会安全的危害性。尽管双目失明通常不属于法定无法进行取保候审的严重情形,然而,倘若因为失去视力使嫌疑人无法理解审判程序的进行,亦或是无法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法院有可能会采取其他更为适宜的措施来处理这一问题。除此之外,若嫌疑人对社会所造成的潜在威胁并不明显,比如犯罪行为的性质较为轻微,那么他也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