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必须等待长达二十四个小时后方能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这主要源于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后有权在二十四小时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例行讯问。因此,在遵守刑拘期限的前提下,倘若申请人满足了相关条件,最早可以在刑事拘留实施完毕后的第二十四个小时起开始申请并办理取保候审事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