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为最长的37日。这个期限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的侦查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0日)以及检察院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的期限(最长7日)共同构成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拘留时限可能会根据案情的复杂性及调查所需的时间因素而发生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