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行贿罪这一犯罪形式,其构成要素包括以获取不正当收益为目的,向国家公职人员支付财务款项这样的行为。然而,这条法规并未明确指出行贿罪是否必须被立案处理。然而,根据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任何可能涉及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都应依法展开立案侦查。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是否对某起案件进行立案,往往取决于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所做出的判断。若有公民举报或发现存在行贿行为的线索,公安机关将对此展开初步调查。若经调查认定符合立案标准,则会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反之,若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无犯罪事实或无需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亦可决定不予立案。因此,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并未明文规定行贿罪必须立案,但根据刑法的基本原则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贿罪仍有可能被立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二、行贿罪必须要坐牢吗
确实如此,实施行贿行为是违法且严重的事项。
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任何人若出于贪婪,向国家公务人员赠送或给予财务,以期获取非法利益,都将被视为行贿罪,并可能面临至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所揭示的内容,行贿罪得以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即在于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公务人员实施行贿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这条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进行立案。然而,按照刑事法律原则,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行为理应展开立案调查。至于实际上如何操作,公安机关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作出判断,如果经过调查后确认符合立案标准,那么就会启动侦查程序;反之,如果经调查发现并无犯罪事实或者不涉及到需要追究责任问题的,也可以决定不予立案。由此可见,尽管法律并未对此做出硬性规定,但是行贿罪仍然有可能因为调查结果而被立案处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