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触犯刑法而遭受刑事拘留的被告人,可由其亲属代为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为此,需提供正式授权指令文件。如经济能力上存在限制无法承担律师费用,也可向司法援助部门申请弹性扶持,该部门将为当事人指派专业律师进行辩护。作为辩护律师,在案件调查阶段有权为被告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代表被告人提起申诉、检举诉讼;申请改变现有的强制性约束;向负责调查的执法机构了解被告人所涉及的具体罪行及相关案件信息,并提出专业性的建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