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者的家属通常会于三个工作日内获悉这一信息。《刑事诉讼法》中阐述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者辩护人均有权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接到此类申请之后,应当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如果拒绝变更强制措施,必须向申请人展示,并且详细解释不变更的原因。而对于应当逮捕的人员,如经发现存在严重健康问题,或者正处于孕期,以及哺乳期的妇女,或者罪行相对轻微的人员,均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