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强制猥亵罪得当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则可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处理。此类刑事处罚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者,或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问题的犯罪分子。同时,若行为人为身患长期严重疾病、无力自理生活、已孕或正哺乳期婴孩等情形,亦可批准取保候审。在特殊情况下,即使羁押期已经届满、案件仍未获审理结束,也可考虑允许进行取保候审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允许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一)其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行为;
(二)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分子;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已孕或正哺乳期婴孩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分子;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