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拘留被告的情况下,需取得其家人的同意与支持,这一过程通常被称为“家庭保证”。若家长在此过程中担任担保人,则须在取保候审文件上亲笔签署自己的姓名;
然而,当家属未能承担此项责任时,他们其实并不需要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后,如需对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应由检察机关批准并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