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公诉类案件的处理原则是,必须自法院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判决,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另外,若案件情况复杂,存在可能被判处死刑的重大刑事犯罪或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等特殊情况,且符合相关规定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判期限,最多可延长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期的,则应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