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取保候审的申请环节,主要经过如下步骤进行:
首先,犯罪嫌疑分子、被告人或是他们的家人、律师可向负责处理该案件的有关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等)提交相关申请;
其次,需要准备必需的担保人和/或保证金。
其中,作为保证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愿意承担起监督被担保人遵守相关规定的责任,同时还应具备稳定的居住地以及可靠的经济来源;
第三步,申请人需要认真填写并提交一份详尽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及理由;接下来,负责处理案件的有关部门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核,如果认定申请符合相关条件,便会做出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
然后,申请人需要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明确自己在取保候审期间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当履行的义务;
最后,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保证人负责监督犯罪嫌疑分子或被告人,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按时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