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大陆地区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所需材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一份正式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这份文书应该按照法定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并签署;
其次,申请人还需提供一份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刑事拘留或者逮捕通知书》作为申请依据;
此外,如果是家属提出申请,则需要提交其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其与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员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而如果是由律师代为申请,则需要提交该律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以示资质;对于采用保证人方式担保的情况,则需要提交保证人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文件;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本身患有疾病,申请人还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同时附上犯罪嫌疑人的残疾证明、严重疾病证明、生活无法自理证明、怀孕证明、哺乳婴儿证明等相关材料。在所有申请材料准备齐全之后,申请人可以直接将这些材料送至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和审批。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