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案件情节显有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又或是相关证据匮乏,难以追究责任的情况下,有必要决定撤销原先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
2.若应予追究责任,则须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或者变更原有的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若已由法院作出判决且该判决已经生效,那么便应立即开始执行判决所规定的刑罚,同时取保候审也会自动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