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其目的在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及维护审判程序的合法性。在此过程中,被依法采取该项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在特定情形之下与亲属进行面对面交流。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者在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未经授权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地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同样地,倘若被取保候审人员的具体居所、就业单位以及联络方式等发生了变更,务必于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有权与其亲属进行会面,但仍须恪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执行机构报告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