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然,被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被宣判无罪,而是由于其潜在危险较小,对社会造成实质性的威胁可能性较低,同时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侦办而采取的暂时性的拘押措施。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嫌疑人存在任何异常行为,司法机关有权立即将其重新收监。通常情况下,被取保候审后的犯罪嫌疑人仍需接受审判,除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认定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并做出不起诉决定。
然而,这一不起诉决定并未设定明确的期限,因此,除非案件本身的危害程度极低,可能会被免于起诉外,其他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需要面临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