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是一种出于非法占有他人之目的,将他人委托保管之财物、遗忘物品或埋藏物擅自占为己有的严重犯罪行为。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依据我国现行刑法的明确规定,其具体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侵占他人公私财物达到一定额度时,即可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各个省份对于侵占罪的金额界定存在不同的标准。一般而言,侵占财物价值达到所在地区“数额较大”的标准,且拒绝归还的,将依法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若侵占财物价值达到所在地区“数额巨大”的标准,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会面临至少两年以上、至多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相应罚款。
其次,本罪在主观心态上必须是出于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须明知这些财物属于他人交由自己保管的范畴,却仍然非法占为己有。如果是过失行为,则无法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