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驾驶车辆导致他人死亡,有可能会涉及到交通事故犯罪行为。
然而,并非所有这类情况都能够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事实上,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才可考虑实行取保候审程序:
首先,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嫌疑人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
再次,如果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也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前提是这样做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已满,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