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内,一般允许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保障不影响案件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正常地行事自身的日常活动。对于那些作为私人财产的汽车而言,只要并没有被政府机关依法予以扣押或是与案件本身毫无牵连,那么是完全有权自行驾驶和使用的。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请务必遵守取保候审所设定的各项限制条件,比如出行路径、时间等等方面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