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并不必然导致被判处刑罚。
首先,应明确取保候审实为强制性措施的一种;
其次,若行为人在取保期间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将会面临被重新逮捕之风险;
最后,关于被告人是否需承受刑事处罚的最终裁决,则取决于案件如何由司法部门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决定。具体而言,在中国大陆境内,取保候审通常是指由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构要求特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该项措施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