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领域中,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皆为强制性措施,然而,二者并无互斥关系。若满足取保候审之资格要求,虽然目前正处于监视居住状态之中,理论上仍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然而,必须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之人提出申请,并经办案机关进行严格审核后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