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未成年罪犯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通常需具备以下几项基本条件:
首先,未成年罪犯被指控的罪行应属于可能判处的刑罚程度相对轻微的情况;
其次,在没有进行人身拘留的情况下,仍能确保不影响相关办案机构对案件的进一步侦知、起诉及最终审判工作的顺利展开;
再者,不仅要求未成年罪犯自身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愿向法庭提交保证人或者足额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措施,同时也会考虑评估罪犯悔过自新的真诚态度以及其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等多种因素。
另外,法院、检察机关与公安部门在处理此类请求时亦会综合考虑各种特殊因素,诸如未成年罪犯的年龄、身心发展状况、家庭背景、教育程度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