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有效期通常不得超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负责侦破此案的侦查机关有义务依照法定程序展开侦查工作;
如若发现并不应追责或是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届满者,则应当立即终止取保候审措施。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权主动向执行机关查询取保候审的状况,亦可通过接收的法律文书来获悉是否已经解除。当取保候审期圆满结束之际,执行机关将依法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予以告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