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并非如此。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首先,其所涉嫌的罪行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最后,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