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取保候审之程序流程需首先向做出批准授予取保候审资格之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若在执行过程中察觉到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取的拘禁强制手段有任何不当之处,皆须立即自行撤销或着适时进行必要的变更措施。因此,当您有幸符合获准解除取保候审条件之时,务必遵循上述法律法规要求,诚挚地将申请提交至原作保留决定权力的相关机构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