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涉嫌酒后驾车的被告人,只要满足如下条件之一,便可随时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其所面临的刑事处罚可能包括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其预计将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实质性威胁的话,也同样有机会获得这一准许;
另外,若被告人身患重病且无法自理自身生活,或者正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因取保候审措施而不对社会构成隐患时,也可以进行申请。
最后,倘若案犯的羁押期限已截止,而案件却尚未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这时他们也能够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