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下:若个人所吸纳的存款金额未达到20万元,或者通过其他手段变相获取的银行存款用户数量未超过30户,但却导致了存款用户群体的资产损失达到了10万元,那么其基准刑罚将被判定为拘役三个月。
然而,如果存款用户的损失额度每增加3.5万元,或者每新增2户存款用户,则基准刑罚将会相应地增加一个月。当个人所吸收的存款金额已经达到20万元,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的银行存款用户数量已经达到30户时,其基准刑罚将被判定为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样,如果存款用户的损失额度每增加3万元,或者每新增2户存款用户,则基准刑罚也会相应地增加一个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