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依法执行拘留的过程中,涉案人员本人或他们的家属,以及代理人律师都有权向相关司法机构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
然而,是否决定予以批准则必须根据真实存在的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或者法院对该案情的综合判断而做出决策。通常来说,若司法机构认定该嫌疑人在案件调查和审理过程中具备良好的合作态度和拒逃嫌疑的可能性,并且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那么便有可能会同意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