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任何形式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以任何手段剥夺他人的自由都是被严格禁止和法律所不容忍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类行为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若犯罪者在实施该种违法行为过程中存在殴打或羞辱受害人的情节,则将被予以从重处罚。
对于那些导致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前述违法行为,法律将予以更严厉的制裁,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当犯罪行为造成了受害人死亡这种严重的后果时,法律会对此类罪犯施加更为严苛的惩罚,即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