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拘留15日并寻求保释期间,通常情况下所缴保证金为1000元,这主要基于被拘留者所涉及的案件情节相对较轻。
其次,在拘留结束后,若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便可提出申请。在此过程中,申请人可选择提供担保人或支付保证金作为保证措施之一。
然而,对于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来说,他们并不需要缴纳保释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