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期间,家属不必亲自前往办理手续。事实上,当事人有权利自主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机关在将人员释放的时候,将会向其家属发出正式通知。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必须先以书面形式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随后,相关部门会对该申请予以受理。在侦查阶段,受理机构通常为公安机关;而对于检察院自侦案件的侦查阶段,则由检察院负责受理;在审查起诉阶段,受理机构为检察院;到了审判阶段,受理机构则变为人民法院。有权决定的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书面申请后,应在三日内给予是否同意的明确回复。无论最终决定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做出,都将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