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间,何时方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只要满足了取保候审所设定的各项条件,便可在拘留期内随时进行申请。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取保候审要求具备如下几个方面的必要要素:
第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执行附加刑的情况;
第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情况;
第三,依法应当予以逮捕,然而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原因,不适宜进行逮捕的情况;
第四,对于已经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详细的讯问和审查后,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但是证据尚显不足的情况;
第五,已经被逮捕并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无法完成案件审理工作,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第六,对于持有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出境证件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选择出境以逃避侦查,但无需进行逮捕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