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满足特定法律规定的条件,司法机构有权受理并批准取保候审的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
首先,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
再者,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
最后,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继续推进案件办理工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